食品添加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嗎?此答案應是"有必要"。


 

食品添加物的定義,係指在食品製造加工調配等過程中,為達到特定之目的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,對食品達到著色、

調味、防腐、漂白、乳化、增加香味、安定品質、促進發酵、增加稠度、增加營養及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或接觸

於食品之物質,非一般認定可直接當作食品攝食者,且非一般使用作為食品原料者均不宜添加。


 

只是這樣的結果是消費者自己造成的,消費者最愛便宜又大碗的商品,當食品廠商無法在經營、原料這邊降低成本時,

就一定會有"添加物廠商"提議,可以添加XXX、XXX...來增加賣相、降低成本、增加體積...等食品廠商的需求,這些需求並非是消費者的需求。

也因此慢慢的更黑心廠商就會被小黑心的老闆培養出來,因為出發點都是短期間吃不死,好賣就好。這樣可以賺很多錢的阿~~~~

 

例如之前的塑化劑風暴,就單存只是要把較貴的原料替換掉,而使用了不能吃的塑化劑。會搞成這樣是誰的錯? 食品添加物廠商? 食品廠商?

應該是"消費者"的錯,講白一點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。不過,現在政府進場管理了,以下是最近的新聞:


 

食品添加物登錄制度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,為掌握國內食品添加物廠商及其產品流向,待修法通過後,食品添加物業者將優先納入強制食品登錄制度。目前食品
藥物管理局已建置網站http://fadenbook.fda.gov.tw/ (音譯為「非登不可」),並於台北、台中、高雄陸續辦理宣導說明會,已有416家業者及5335項食品添加物完成登錄。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,食品添加物登錄制度為衛生署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之一項新措施,取「非登不可」為名之網站,意即登錄制度勢在必行。透過要求業者主動登錄其所生產或販售之各食品添加物產品,衛生機關即可掌握國內食品添加物廠商、其產品種類及流向,加以列管稽查,由源頭杜絕食品添加物非法使用或濫用,提供食品製造業者選購優良產品。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,尚未參加登錄之食品添加物相關製售業者,儘速至非登不可網站進行登錄,自主管理其產品,以提供食品製造業者選購。

 顯示政府應該是有管理食品添加物的決心,只是處罰好像輕了點,嚇阻效果不大,畢竟海撈一筆後這些處罰又算什麼?

所以要從消費者之是這邊著手改造,提出了五不買原則:來源不明者不買、成分不明者不買、標示醫藥效能者不買、

誇大功能者不買、標示不完整者不買。(這些台詞好像是從藥物管理領域搬過來的,不過都是相同的道理,都是吃進肚子的東西)


目前食品添加物的管理,依衛生署所發布訂定之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將食品添加物分為防腐劑、

殺菌劑、抗氧化劑、漂白劑、保色劑、膨脹劑、品質改良劑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、營養添加劑、著色劑、香料、

調味劑、黏稠劑、結著劑、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、溶劑、乳化劑及其他(防蟲、消泡、製造助濾、食品保護被膜)共17類。

只是廠商在產品標示這邊,不知是否會誠實標示,但至少在購買產品的同時,要注意以下產品資訊,包括品名、成分(包括食品添加物)

、有效日期、負責廠商(名稱、地址及電話)、原產地(國)及必要的警語。(資料來源:健康九九網站-健康專欄)


多注意,多健康。

也因此我自己在做產品時,這些添加物能不用就不用,這是我的堅持,也是鹿和良倉商行的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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